随着金融市场发展日益繁盛,消费者面临的投资风险也日益增多,普及金融知识、强化适当性教育、警惕非法金融中介等迫在眉睫。市场有风险,投资需谨慎,重汽汽金提醒广大消费者:了解适当性原则,远离非法中介,做理性投资者。
什么是“三适当”原则?
金融机构发行和销售资管产品,应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:一是金融产品适当,二是目标客户适当,三是销售渠道适当。简单来说,就是将合适的产品或服务通过合适的渠道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。
为什么要坚持“三适当”原则?
“三适当”原则提出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,确保其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、投资目标和知识水平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。
为什么要防范“非法金融中介”?
近年来,一些不法分子打着“维权”的幌子,利用消费者急于解决问题的心理,进行非法代理活动,如代理退保、修复征信、债务减免等,并以“成功办理众多案件”为噱头,吸引广大消费者参与。不法分子要求消费者提供个人身份信息、联系方式、卡号、家庭地址等信息,导致消费者个人信息被泄露并倒卖,部分中介要求消费者支付高额咨询费、手续费、维权提成,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。
常见的误导销售的模式有哪些?
一是故意夸大收益。在销售金融产品过程中,部分销售人员避重就轻,引用不真实、不准确的数据或对过往业绩进行虚假、夸大宣传。
二是保本保收益宣传。对产品收益或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,明示或暗示保本、无风险或保收益。
三是混淆产品类型。以储蓄存款、银行理财、基金等名义销售保险产品,或将保险产品称为理财产品,未如实向消费者告知产品类型。
四是隐形捆绑搭售。以公司规定、相关政策、强制勾选为由,变相误导消费者购买附加金融产品,致使消费者购买非必要的产品或服务。
如何做理性投资者?
重汽汽金提醒广大消费者,要牢记“知风险、辨渠道、识产品”三项原则,真实审慎评价自身风险承受能力,全面了解金融产品和办理流程,认准正规渠道购买适合的金融投资产品。
一是金融消费者应认真阅读和了解相关产品的文件和风险揭示书,通过合法途径了解存在的风险。
二是金融消费者应该如实、客观填写投资者风险测评表中的各种信息,客观负责评估自己的风险能力,避免由他人代为评估的行为。
三是金融消费者应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、收入水平、风险偏好,理性选择合适的储蓄、理财、基金、信托、私募等投资产品,切忌不要盲目投资。
四是金融消费者应该远离非法推荐股票基金期货、非法代客理财等行为,警惕“保本高收益”等虚假宣传,提高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,务必通过正规渠道进行投资。
五是金融消费者应树立正确维权意识,保护个人信息安全,选择正规的金融服务,遇到可疑情况,及时向金融机构、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咨询求助,做理性投资者。